關于醫用口罩出口報關要求、打擊不合格防疫物資出口……最新消息來了!咨詢熱線
4月26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就加強醫療防控物資出口質量監管工作情況召開新聞發布會。海關總署綜合業務司司長金海就醫用口罩出口報關要求、進一步規范防疫物資出口秩序回答媒體提問。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國外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對口罩等防疫物資需求大增,由于各國標準不同,我國出口非醫用口罩誤作醫用的情況時有發生。4月25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公告,要求自4月26日起,非醫用口罩出口企業報關時,需要提交電子或書面的出口方或者進口方共同聲明,確認產品符合中國質量標準和國外質量標準、進口方接受所購產品質量標準,且不用于醫用用途。能否再詳細介紹一下,相關部門對接下來醫用口罩出口報關時有什么樣的要求?謝謝。
金海:
謝謝你的提問,也謝謝你的關注。這次三部委發布的12號公告是對優化口罩生產、流通以及出口等環節的監管進一步明確了要求。企業在出口報關的時候,除了提交電子或者書面出口方和進口方共同聲明外,其他的通關手續及流程沒有什么變化。
對聲明符合國外質量標準的,海關憑商務部提供的企業清單驗放。對不在市場監管總局提供的企業清單內的,海關接受申報,予以驗放。我們已經在“單一窗口”上專門增加了提示選擇功能,方便企業操作。對于手續齊全、如實申報的企業來說,不會影響正常的通關。
這里再次提醒出口企業,在申報出口防疫物資的時候,在“生產銷售單位”這一欄目里要如實填寫實際生產企業的名稱以及代碼,如實提交“出口方和進口方聲明”,如實填寫“醫用/非醫用”、商品名稱、規格型號等申報要素,以便順利通關。謝謝。
新民晚報記者:
近期,我們注意到多部門都加強了對防疫物資的出口監管。到目前為止,口罩等防疫物資出口情況如何?此外在規范防疫物資出口秩序、打擊不合格防疫物資出口方面,海關做了哪些工作?謝謝。
金海:
謝謝你的提問。進一步規范防疫物資出口秩序,是更有效支持國際社會共同應對全球公共衛生危機的重要舉措。從海關統計的數據來看,3月1日到4月25日,全國共驗放出口主要防疫物資價值550億元,包括口罩211億只,防護服1.09億件,護目鏡3294萬副,病人監護儀11萬臺,紅外測溫儀929萬件,外科手套7.63億雙。我國主要防疫物資出口從4月初的日均10億元,到中旬的20億元,再到近期的25億元以上,說明我國主要防疫物資出口呈明顯的增長態勢。
中國海關始終高度重視防疫物資出口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強防疫物資出口監管。近期,海關總署公開通報了兩批違法違規出口醫療物資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偽報瞞報、涉嫌逃避出口商品檢驗等案例。借此機會也再次提醒出口企業,在出口報關時,必須嚴格履行如實申報的責任。海關堅決查處偽報瞞報、以假充真、逃避商品檢驗、不合格冒充合格等違法行為,堅決維護我國防疫物資出口良好秩序。
海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繼續加強監管優化服務,支持有資質、講信譽的企業有序出口,為更多、更好的防疫物資走出國門營造良好的通關環境,支持國際社會共同抗擊疫情。謝謝。
發布會上,商務部外貿司司長李興乾、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市場稽查專員李玉家、國家藥監局醫療器械監管司副司長王樹才,就防疫物資質量監管、價格監管、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等回答媒體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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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月刊記者:
自3月31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藥監局出臺了2020年5號公告以來,4月25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三部門又出臺了新的公告即12號公告。請問,不到一個月,四個部門密集出臺對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是基于什么樣的考慮?謝謝。
李興乾: 謝謝你的提問。大疫當前,中國政府正同世界各國團結協作、攜手應對、守望相助。防疫物資質量直接關乎世界各國人民的生命健康,關乎中國的國家聲譽和全球的防疫能力。隨著全球疫情持續蔓延,相關國家對防疫物資的需求快速擴大,中國政府在做好國內疫情防控的基礎上,盡己所能為國際社會提供支持和幫助。在擴大防疫物資出口供給的同時,嚴把質量關,力爭把好事辦好,更加有效地支持全球抗疫。
3月31日,商務部、海關總署、藥監局發布的5號公告,著力加強醫療物資出口的質量監管,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目前,非醫用的防疫物資,特別是非醫用的口罩出口量比較大。由于中外在質量標準、使用習慣等多方面存在差異,產生了一些質量方面的疑問,也出現了醫用和非醫用產品用途混淆的現象。為此,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昨天發布了12號公告,明確加強非醫用口罩監管措施,并要求出口方和進口方要簽訂共同聲明,確認有關的質量標準以及雙方的責任。這兩個公告監管對象有所不同,但目標一致,同步執行。其中12號公告是對5號公告的進一步完善和優化。我們希望通過這一系列有針對性的舉措,進一步提升出口防疫物資的質量,提前防范有關質量風險,更好地體現負責任大國擔當,維護中國制造公信力,為共同應對全球公共衛生危機做出中國貢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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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臺央視記者:
我的問題是,根據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的會議要求,嚴格醫療物資出口質量監管,依法查處沒有資質和不按標準生產、哄抬防疫產品和原材料價格的行為。請問,市場監管總局在這方面有哪些具體的措施?現在取得了什么樣的成效?謝謝。
李玉家: 感謝你的提問。疫情一開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就對疫情過程中市場秩序做過一個精準的判斷,考慮到疫情在進展過程中有可能導致價格的不穩定,尤其是防疫物資價格的不穩定,包括一些違法行為會抬頭。所以,在疫情伊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就部署了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價格執法行動。迄今為止,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根據總局的統一部署和安排,針對市場上存在的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和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加強案件辦理。對哄抬熔噴布價格行為,總局還組織進行了專案查辦。疫情期間,全國價格違法案件立案16482件,已經處罰了12192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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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中文國際頻道記者:
我們看到,當前全球對于疫情所需醫療器械的需求是持續增加的。請問,國家藥監局對于這些醫療器械是怎樣加強出口質量監管的?謝謝。
王樹才: 謝謝你的提問。這項工作是我們要解決的一項重要的工作,疫情發生以來,國家藥監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全面加強疫情防控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管,在全力保障國內疫情防控需要的同時,積極助力國際疫情的防控。國家藥監局分別于3月27日、4月3日、4月9日、4月17日和4月23日,對重點任務進行專項的調度和督導檢查,強化各項責任落實到位,我們做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01
建立出口企業清單,強化重點企業的監管。要求各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建立出口醫療器械企業清單,實施動態的調整,監督指導出口企業完善出口產品檔案,切實保證產品出口過程可追溯,及時將出口企業清單通報企業所在地政府,督促地方政府壓實屬地管理責任。
02
進一步規范出口銷售證明,嚴格證明出具的條件。印發了《關于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局嚴格按照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管理的規定,對未在我國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及生產許可證書,一律不得出具出口銷售證明。
03
確定了重點檢查的內容,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各省局根據出口企業清單建立監管責任清單,將每一家出口企業的監管責任落實到人,針對重點對象,圍繞關鍵環節,聚焦突出問題,強化控制措施。凡是有證據表明出口產品質量存在問題的,要立即停產整頓,并查清問題,問題未查實、責任未分清,不得恢復生產經營。
04
圍繞重點出口產品,強化監督抽檢力度,要求各省級藥品監管部門根據疫情防控的需要和保障出口產品質量的需要,及時調整抽檢項目,加大對五大類出口醫療器械的抽檢力度。抽檢涵蓋本省企業所生產的各類產品,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間新批準企業生產的產品。
05
聯合開展督導檢查,強化各方責任的落實。國家藥監局會同市場監管總局相關司局組成聯合督導組,深入疫情防控醫療器械出口較大的五個省市開展專項督導,實地檢查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將督導結果及時通報地方政府,進一步壓實屬地管理責任,全力保障出口醫療器械的產品質量。
截至4月24日,各地藥品監管部門共派出檢查人員10307人次,檢查已開展出口業務和準備開展出口業務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是1216家,累計檢查6435次;監督抽驗417批次產品。國家藥監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強化出口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管理,確保產品安全、有效、質量可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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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經濟導報記者:
有媒體報道,中國的口罩生產廠家相互壓價,出口口罩被賤賣,也有外媒報道中國在疫情期間壟斷個人防護市場,謀取暴利,中國口罩被高達數倍價格賣到國外。請問,上述情況是否屬實?如屬實,將采取什么樣的措施來進行調整?謝謝。
李興乾: 謝謝這位記者朋友幫我們總結了截然相反的兩類報道,兩種論斷,也正好印證了個別報道的不客觀、不準確。
隨著疫情在全球范圍快速蔓延,中國在滿足國內防控需要的同時,力所能及地為世界各國商業采購需求提供支持。大家都知道,價格由市場主導,由供需決定。短期內中國出口口罩的價格可能會因供需變化有波動,也可能個別廠家出口價格有異常,但總體看,中國出口口罩的價格符合市場原則,是良心品質。
我們不能因為口罩賤賣,而讓加班加點、趕工生產的國內企業受到損害,正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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